常州市山峰化工原廠址地塊場地修復工程(三期)外運污染土壤危險特性鑒別報告項目公示

發布者:admin    發布時間:2026-04-23      瀏覽次數:0

常州鳳凰新城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委托,江蘇環保產業技術研究院股份公司承擔了《常州市山峰化工原廠址地塊場地修復工程(三期)外運污染土壤危險特性鑒別報告》的編制工作。根據《關于加強危險廢物鑒別工作的通知》(環辦固體函〔2021〕419號)文件的規定,現公示該項目工作相關內容,向社會公開

(一)項目概要

項目名稱:常州市山峰化工原廠址地塊場地修復工程(三期)外運污染土壤危險特性鑒別報告項目

委托單位:常州鳳凰新城建設發展有限公司

地塊位置常州市天寧區雕莊街道勞動東路與雕莊路交叉口處

項目概況:根據鑒別委托內容,本次鑒別對象為《原常州市山峰化工有限公司地塊(規劃調整)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》和《常州市山峰化工原廠址地塊補充治理技術方案》確定需要外運水泥窯協調處置修復的污染土壤,污染土壤方量約6330m3。依據《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》(HJ 298-2019)和《危險廢物鑒別標準》(GB 5085.1~7-2019),通過現場調研、資料收集、樣品測試與分析,形成以下結論:

(1)  通過4份初篩樣品性狀的分析,本次鑒別對象不具有易燃性、反應性、急性毒性的危險特性。

2)根據正式樣品檢測結果和匯總分析,鑒別對象的pH均不具備腐蝕性鑒別標準中的條件,具有腐蝕性的危險特性。

3)根據正式樣品檢測結果和匯總分析,鑒別對象的浸出毒性檢測結果均未超過《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浸出毒性鑒別》(GB 5085.3-2007)規定的標準限值要求,因此本次鑒別對象不具有浸出毒性的危險特性。

4)根據正式樣品檢測結果和匯總分析,鑒別對象各類毒性物質含量均未超過《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毒性物質含量鑒別》(GB 5085.6-2007)規定的標準限值要求,因此本次鑒別對象不具有毒性物質含量危險特性。

綜上所述,可判定本次鑒別的固體廢物不具有易燃性、腐蝕性、反應性、急性毒性、浸出毒性、毒性物質含量的危險特性,不屬于危險廢物

(二)委托單位

單位:常州鳳凰新城建設發展有限公司

通訊地址:常州市中吳大道700號

郵編:213018

聯系人:何愷

聯系電話:133 8281 8678

(三)鑒別機構單位:江蘇環保產業技術研究院股份公司

通訊地址:南京市建鄴區江東中路211

郵編:210000

聯系人:趙工

聯系電話:025-85699057

(四)信息公示內容及時間

本次公示期為2026423日-2026428日(5個工作日)。